没有内容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本标准代替GB 19266-2003 《原产地域产品五常大米》。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五常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范围内生产的五常大米。本标准代替GB 19266-2003 《原产地域产品五常大米》。本标准与GB 19266-200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由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修改了标准的中英文名称;———调整了自然环境的数据(2003版的5.1.1、5.1.2、5.1.3、5.1.4、5.1.5;本版的5.2、5.3、5.4、5.5、5.6),增加了地貌特征(见5.1);———依据GB 1354《大米》,调整了加工质量指标和部分理化指标(2003版的5.5、5.6;本版的6.4、6.5);增加了“食味品质”,删除了“碱消值”和“垩白度”项目;———增加了净含量允许短缺量项目(见6.7);———卫生指标增加了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见6.6);———增加了保质期(见10.3)。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354 大米GB2715 粮食卫生标准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GB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GB/T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B/T5494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GB/T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GB/T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GB/T5502 粮食、油料检验 米类加工精度检验法GB/T5503-1985 粮食、油料检验 碎米检验法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7891 优质稻谷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更多 »